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来源:宁夏检察
直饮水机“非法”入驻居民区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让居民用水有保障
直饮水因干净、卫生受居民追捧。先后有4家公司在无任何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入驻贺兰县城9个居民小区,并安装了14台直饮水机。今年8月,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发现情况后提起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此举引起监管部门重视,目前4家公司按要求整改完毕,未达到整改要求的1台饮水机已被拆除。
今年8月份,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对县城内安装的直饮水机进行了排摸,发现宁夏新博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三春茂工贸有限公司、银川兴民水务有限公司、银川西夏区天天一泉净水设备销售部4家公司,在贺兰县9个居民小区和沿街商铺共计安装了14台直饮水机,并卖卡售水。这些直饮水机的安装均未经卫生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擅自供水。而且,直饮水机的售后维护人员无健康体检合格证,存在卫生安全隐患。贺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监管部门贺兰县卫生健康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加强对直饮水机的监督检查,确保安装环境卫生安全,严格要求企业按期报送水质检测资料,开展不定期抽查,保证直饮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并对直饮水机的售后维护人员进行登记,严格查验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证。
贺兰县卫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4家公司的基本信息进行了核查,并约谈了主要负责人,要求其对直饮水机的相关材料进行备案,派人对直饮水机现场进行检查后,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份,提出了6项具体监督意见,要求4家公司限期整改,并制定了《直饮水机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内部)》,将不定期对投放的直饮水机进行监督回访。